
国家概况
地理位置:
乌兹别克斯坦是位于中亚腹地的“双内陆国”,其自身和周边五个邻国均无出海口。北部和东北与哈萨克斯坦接壤,东部、东南部与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相连,西与土库曼斯坦毗邻,南部与阿富汗接壤。东部为山地,中西部为平原、盆地、沙漠。
自然资源:
乌兹别克斯坦资源丰富,矿产资源储量总价值较大。
社会文化:
民族:乌兹别克斯坦共有134个民族。乌兹别克族占大多数,乌兹别克语为国语,俄语为通用语。
经济概况
重点/特色产业:
【工业】近年来,乌政府重点发展出口导向型经济,着力加快工业发展,主要包括汽车工业,采矿业,纺织业。
【农业】乌是传统的农业国,粮食可基本自给自足。
基础设施:
公路:乌兹别克斯坦干线公路连通各州并与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阿富汗等邻国公路网相连,总体路况一般,少部分路段亟待改造。
铁路:乌兹别克斯坦积极参与和支持国际运输通道的建立,已建有连接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的跨境铁路。
空运:乌兹别克斯坦境内有11个机场,均为国际机场。塔什干国际机场较大,可起降各类飞机,吞吐量较大。
水运:乌兹别克斯坦是内陆国家,无海港;内陆河流水量小,无水运。
电力:乌国家电网与土库曼斯坦、阿富汗、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哈萨克斯坦南部电力系统联网。
经贸合作
经贸协定:
乌兹别克斯坦已与土耳其、巴基斯坦签署优惠贸易协定。
双边协定:
《经济贸易协定》、《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协定》等。
投资环境
投资吸引力:
(1)地理和人文环境优势。乌兹别克斯坦地处中亚腹地,历史悠久,人文历史氛围浓厚,撒马尔罕、布哈拉、希瓦等历史文化名城享誉世界,每年吸引大量全球各地游客观光。
(2)乌相关部门重视招商引资,国内行政效率不断提高,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3)作为中亚人口大国,乌劳动力资源丰富,价格相对低廉,生活成本相对较低,政府重视民生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4)乌重视自由经济区建设。
(5)电子政务水平逐年提高。
(6)乌重视创新发展。
当地货币:
乌兹别克斯坦货币名称为苏姆。目前,苏姆已实现自由兑换。
外汇管理:
外国自然人可在乌开设外币或本币账户,可自由汇入汇出资金。外国法人在乌开展经营活动必须开设、使用银行账户。
法规政策
贸易主管部门:
乌兹别克斯坦贸易主管部门是投资、工业和贸易部,主要职责为吸引外资和促进外贸两方面。
贸易法规:
乌兹别克斯坦主要贸易法规有:
《对外经济活动法》;
《出口监督法》;
《海关法》等。
主要税赋和税率: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实行属地与属人双重税制。企业所得税一般税率为15%,特殊类别为20%。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征收5%的预提税。乌非居民个人与居民个人均适用12%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其他主要税种及税率】乌主要税种还有增值税、消费税、矿产资源使用税、水资源使用税、财产税、土地税、社会税、营业税等。其中,自2023年1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由15%下调至12%。
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许可制度:某些特殊行业需获得执照,或须经相关部门的许可和审批。可以根据清单列表确认需要审批的活动类型,除此以外其他类型的活动无需许可或审批即可直接开展。
招标方式:工程招标方式有两种:
(1)开放式:所有法人均能参加,不论其所有制形式如何;
(2)封闭式:经与乌兹别克斯坦政府部门联合协商后,由发包单位提前确定并邀请个别单位参加。
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有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发明、实用新型及工业品外观设计法》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商标、服务标志及商品原产地名称法》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著作权和邻接权法》等。
中资企业在乌兹别克斯坦开展投资合作应注意的问题
(1)深入研究乌投资经营环境,做好评估。对乌开展合作前,企业要详细了解乌政治环境、法律法规、经济社会状况和民风民俗。对进入的领域进行深入调研,实地了解相关行业发展现状、市场需求、发展前景、引资政策等信息。
(2)要将一切落实到协议和合同中,做到文来文往。
(3)企业要选派有经验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打造可靠境外团队,在与乌方合作过程中要选择可靠合作伙伴。
(4)以市场为导向,合法合规经营。
(5)加强与其他中企的横向联系,有序进入,共同维护好驻在国市场。
(6)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
(7)与当地主管部门和与企业经营有关的管理机构保持联系沟通。
中资企业在乌兹别克斯坦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
设立企业的形式:
外国投资企业可在乌设立股份公司、有限或补充责任公司、无限或合伙公司、单一制企业、私营企业、生产合作社、农场、法人形式的农户或其他商业单位。中方投资企业通常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代表处。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乌兹别克斯坦受理企业注册的机构:
(1)乌兹别克斯坦司法部;
(2)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司法部;
(3)各州司法局;
(4)区(市)政府所属国家服务中心。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为:
(1)准备公司章程和发起人协议、委托授权书等注册文件;
(2)委托授权书等注册文件;
(3)国家服务中心进行注册;
(4)取得营业执照后刻制公章;
(5)取得公章后去银行开设对公账户,并经对公账户支付税务钥匙登记费用;
(6)在注册地址所在区的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
(7)税务登记后携带优盘返回国家服务中心拷贝专属的电子税务账号及密码。
注意事项:
若股东为外国法人,需要以该法人名义出具注册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该法人关于在乌设立公司的内部股东决议。
若股东为自然人,应提供该自然人的护照和纳税号,注册时本人应在场或出具授权委托书全权委托他人办理,授权委托书需根据要求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公司设立文件,即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应使用乌兹别克语。章程中应明确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注册地址、内部管理及其他事项等。拟设立公司的名称可以提前进行查重并锁定。
股东应在公司注册之日起的一年内实缴注册资本金。
承揽工程项目的程序:
招标程序:除现场招标外,目前也可以通过电子在线招投标,在国家招投标门户网站上进行。
许可手续:中企在乌承包的项目,不需要申请乌方颁发的许可,只需出具国际承认的资质证明。
专利申请:
乌兹别克斯坦知识产权署是申请专利的管理机构。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发明、实用新型及工业品外观设计法》规定,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均可申请专利。申请人可通过官方网站、专利代理机构或个人提交专利申请。
申请专利应提交的文件主要包括专利申请书、专利描述、图纸及其他材料等。专利申请书上还须附上按规定缴纳专利税费的证明文件。
注册商标: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商标、服务标志及商品原产地名称法》规定,外国法人和自然人依据本法的规定或国际互惠原则与乌公民享有同等的权力,即外国人也应须向乌知识产权署申请注册商标。
申请人可自行或委托商标代理人至知识产权署书面申请、邮寄申请或在其官方网站申请。
企业报税的相关手续:
报税时间:纳税期为一个日历年度或其他期限,纳税期满后计算税基并计算应纳税额。一个纳税期内可以有多个报税期。不同税种的纳税期和报税期不相同,主要税种计税期为1个月,每月进行纳税申报并纳税,不迟于纳税期满后次月20日。
报税渠道:企业可自行或通过税务代理人及税务代表向税务机关报税。
报税手续:企业只须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交税务报表即可。国家税务机关通过注册和登记相关数据的方式进行纳税人登记。纳税人登记时会被编定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信息也会被录入乌纳税人统一登记薄中。乌纳税人统一登记薄由国家税务委员会进行管理。
报税资料:企业只需向当地机关提交纸质或电子形式的纳税报告即可。
找企启沃 出海更快速
出海全链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