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出海国家之【哈萨克斯坦】(二)

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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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 财税

    哈萨克斯坦作为中亚地区重要的经济体,依托丰富的矿产资源和开放的投资政策,成为境外企业布局中亚市场的重要目的地。税收制度是企业在哈开展经营活动的核心合规要点,为帮助赴哈企业精准把握当地税收政策、规范履行报税义务,企启沃梳理了哈萨克斯坦税收体系、主要税赋税率及企业报税相关手续,为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指引。


一、税收体系和制度

哈萨克斯坦税收法规以宪法为依据,由《哈萨克斯坦税法典》(以下简称《税法典》)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组成。当税收法规与其他法律文件不一致时,以税收法规为准。当哈萨克斯坦批准的国际条约与税收法规不一致时,以国际条约为准。

哈萨克斯坦的税收制度遵循属地原则,依据纳税人的所得是否来源于哈国境内来确定其纳税义务,而不考虑其是否为哈萨克斯坦公民或居民。


二、主要税赋和税率

哈萨克斯坦税法规定,在哈萨克斯坦领土从事经营活动的本国公司和外国公司的常设机构有义务缴纳以下税种:

【企业所得税】按照20%的税率征税,另有规定的除外。

【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6%,适用于应纳税营业额和应纳税出口业务。

【个人所得税】自然人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来源于哈萨克斯坦境外的红利收入按5%税率征税。年收入不足8500倍月核算基数的,按10%缴纳;年收入高于8500倍月核算基数的,按15%缴纳。

【社会税】社会税按11%的税率计算。雇用残疾人企业计算社会税的税率是4.5%。

【消费税】消费税课税商品包括酒精和含酒精产品、烟草制品、汽车、汽油(航空燃料除外)、柴油、原材料和原油等。

【土地税】为鼓励有效利用土地,将根据不同的土地征收渐进式土地使用税,税率从0.1%至0.5%不等。

【财产税】法人财产税的计算方法为税基乘以税率1.5%。

【法人不动产税】税率为2%。

【矿产开采税和其他专项税费】矿产开采企业需缴纳的税收和特殊支出包括:(1)矿产资源开采税;(2)超额利润税;(3)其他专门支出和税收。

【数字税】外国互联网公司通过电商平台或网站销售商品或服务时,需按照12%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三、企业报税的相关手续

1.报税时间

哈萨克斯坦采用按季度缴纳方式(简易交税法),缴纳时间为不晚于下一个交税期前一个月的20日,缴税地点为当地税务机关。

2.报税渠道

纳税人(或税务代理)可自行选择纸质或网上报税方式。纳税人报税可以由会计办理,也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

3.报税手续

(1)报税单应当由纳税人、纳税代理人或其代表按照哈萨克斯坦国家授权机关规定的顺序和形式独立编制。

(2)报税单应当以纸质和/或电子形式,且使用哈萨克语或俄语编制。

(3)纸质的报税单应当由纳税人、纳税代理人(负责人和总会计师)签字并加盖纳税人、纳税代理人的印章。

(4)在编制报税单方面,提供服务的纳税人、纳税代理人代表必须在税务报单上签字、加盖印章并标明其自身的纳税人注册编号。

(5)纳税人、税务代理人(包括其代表)编制报税单时,纳税人、税务代理人应当对当中所载数据的可靠性负责。

(6)纳税人、税务代理人应当依据规定的顺序和期限,向有关税务机关递交报税单。

(7)在纳税人(法人)重组、解散时,自纳税期开始至重组或解散结束,每个被重组、解散的纳税人均应当依据相应的分割、清算和交接平衡表编制单独的报税单。该报告应当自重组或解散决议作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税务机关。

(8)纳税人、纳税代理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选择递交报税单:一是直接送达;二是使用通知挂号信邮寄;三是按照国家授权机关的有关规定,在对信息进行处理之后,使用电子邮件递交。

(9)向税务机关递交报税单的日期为税务机关接收文件的日期或通知关于通过电子邮件送达文件的日期。于最后期限日24时之前交付给邮政机构或其他通信机构的税务报单,根据邮政机构或其他通信机构加盖的时间和日期戳记,该报告视为已如期递交。

4.报税资料

目前报税单税务报表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彩色的,一种是黑白的。使用纸质税务报表必须选用有条纹码标识的单据。

纳税人(或税务代理)可自行选择纸质或网上报税方式,需要提交三种文件,包括报税单、纳税申请和税务登记证。


    综上,哈萨克斯坦税收体系以《税法典》为核心,税赋清晰、报税流程规范,且遵循属地管辖原则。赴哈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需深入掌握当地主要税赋税率,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报税手续,确保税务合规。建议企业提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机构,精准适配税收政策,防范税务风险,为在哈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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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 法规与政策

    哈萨克斯坦位于亚洲中部,是世界较大内陆国,首都为阿斯塔纳,经济以石油、采矿、煤炭和农牧业为主,对外贸易和投资合作潜力较大。为帮助我国企业更好地了解哈萨克斯坦贸易与投资环境,明晰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法规政策及行业要求,助力企业顺利“走出去”开展经贸合作,现将哈萨克斯坦贸易与投资核心相关情况整理如下:

一、贸易主管部门

哈萨克斯坦贸易和一体化部负责制定并实施外贸、内贸、国际经济一体化、非原材料商品和服务出口促进等领域的国家政策。


二、贸易法规

主要有:《工商登记法》《知识产权法》《海关事务法典》等。


三、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进出口管理体制】哈萨克斯坦已经完全放开对外贸易权,所有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从事对外贸易活动。哈萨克斯坦对出口实行鼓励政策。

【许可证管理】哈萨克斯坦政府公布《关于批准实施进出口商品许可制度,包括出口商品管制和进口自动许可证商品清单》。

【进口税收制度】哈萨克斯坦按照同盟共同制定的进口税率征收。


四、投资主管部门

哈萨克斯坦外交部是负责吸引投资相关工作的主管部门。


五、外资法规

哈萨克斯坦《投资法》,制定了政府对内、外商投资的管理程序和鼓励办法。《企业经营法典》设置专门章节规范国家支持投资的内容。布《关于批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至2026年的投资政策构想》,明确了近年来哈萨克斯坦投资政策的相关情况。


六、外资优惠政策

根据规定,哈萨克斯坦对外资无特殊优惠,实施内外资一致的原则。投资者可与哈政府相关部门或政府直接签订投资合同。


七、投资行业的规定

哈萨克斯坦鼓励外商对优先发展领域投资,但对涉及哈萨克斯坦国家安全的行业,限制或者禁止投资。


    综上,哈萨克斯坦在贸易与投资领域有着明确的主管部门、完善的法规体系及清晰的管理要求,既放开对外贸易权、鼓励出口与优先领域投资,也坚持内外资一致原则,对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实施管控。整体来看,哈萨克斯坦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具备较强的贸易投资合作潜力,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广阔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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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 工程竞标

    随着中哈产能与基础设施合作不断深化,越来越多外国企业参与哈萨克斯坦当地工程建设。为帮助外国企业明晰在哈承包工程的核心要求,现将哈萨克斯坦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关键规定整理如下,供企业参考。哈萨克斯坦对外国企业承包本地工程有明确的合规要求,核心围绕许可、招标、验收三大环节,确保工程建设合法有序开展。


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一、许可制度

凡在哈境内承建当地工程项目的外国企业须持有国外工程项目承包执照。在参加工程招标时,可以凭借总公司的资质购买标书,中标后同哈萨克斯坦招标委员会签订合同,并在哈萨克斯坦正式注册外国企业的子公司或独立的合资公司以执行项目。


二、招标方式

在参加工程招标时,可凭总公司资质购买标书,中标后同哈萨克斯坦招标委员会签订合同,并在哈萨克斯坦正式注册外国企业子公司或独立合资公司执行项目。


三、验收规定

除技术不复杂的项目外,建筑工程项目结束需要通过哈国家验收委员会的验收。国家验收委员会的验收结果报告是国家登记项目投产财产证明的基础文件。


四、承揽工程项目的程序

获取信息:在哈萨克斯坦,所有大型采购、建设项目均需通过招标程序。招标信息可登录政府各部门网站、政府采购网、政府主办的“电子商务中心”网站,以及各大企业集团网站查询。

【招标程序】:对投标申请进行法律和技术资格审核;根据招标文件进行投标;评委对标书进行评标。

【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清单】章程、法人国家登记证明、统计卡、增值税缴纳证明、银行保函、当年财务收支平衡表、配套设备生产商支持函、授权书。


    综上,哈萨克斯坦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围绕许可、招标、验收三大核心环节展开,。外国企业在哈承包工程时,需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提前做好合规筹备,合理搭建本地运营架构,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合规履约,充分把握中哈工程合作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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